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大连化物所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化物所发[2024]34号)、《大连化物所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化物所发[2019]10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做好准备,迎接考核。
一、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二、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一)组群研究组组长考核
1、考核分类组织:以科研活动属性为基础,突出使命和重大产出贡献导向,设置如下科研活动类别:
1)基础研究(含应用基础)类:重点评价“从0到1”学术成果的原创性和颠覆性,提出并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以及取得成果的科学和应用价值。
2)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重点评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方法和原创性。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
3)科研支撑类:重点评价技术支撑能力和工艺技能水平,保障科研平台建设与运维、支撑服务重大任务的作用发挥以及执行操作规程、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贡献,不将身份、论文等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
根据组群研究组定位及本人科研工作属性,由研究组组长/组群主任确认后,参加各类别考核。
2、被考核人工作报告8分钟,回答问题4分钟。
3、被考核人工作报告内容应以近2年的工作成果或进展为主。
4、被考核人需提交《工作总结表》作为评审的书面参考材料。《工作总结表》采取信息化数据抓取方式填报。有关数据均来自于ARP数据和“人员中心”采集的科技信息。对于要填写的科研项目、论文等内容未采集至“人员中心”的,应首先根据“人员中心”各模块说明流程或用户手册对科研业绩(科研项目、论文、专利奖项等)进行维护与认领,维护认领后,申报系统直接获取数据,否则无法获取业绩数据。请通过“钉钉电脑端—工作台—项目管理—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或登录“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https://mdpmi.dicp.ac.cn)进入申报系统。在首页(项目填报)—项目申请通知,选择“组群研究组组长工作总结”。申报系统将于12月2日开放,开放后可在线填报,填报截止时间12月9日(下周二)17:00。
(二)研究组其他人员考核
1、考核由研究室(部)/研究组/组群组织,考核形式不限。
2、请每位考核评委填写《研究组职工考核评价表》,以研究组为单位填写《研究组职工考核结果表》,各研究组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所有考核评委签字的上述表格交至人事处。
(三)职能部门人员考核
1、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报告10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对照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履职尽责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果、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安全、保密、质量、职能部门间协同合作等工作情况);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梳理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无件数要求);
第四部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举措。
2、副处级岗位人员,工作报告8分钟,回答问题4分钟。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对照岗位职责,履职尽责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果等);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梳理本人年度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无件数要求);
第四部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举措。
3、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评优考核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名,被考核人工作报告5分钟,回答问题2分钟。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对照岗位职责,履职尽责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果等);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梳理本人年度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无件数要求);
第四部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举措。
未申请参加年度评优考核的一般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组织年度考核,形式不限。
三、《年度考核登记表》的相关要求
1、所有在岗职工均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所有涉密人员需要在年度考核表中填写履行保密责任的情况,并将本人当年保密考核的结果单独列为一条写到考核表的个人总结中。
2、研究组组长负责填写除本人及人事处组织考核的组群研究组组长人员外的本组其他职工的考核结果;研究室主任(部长)签署除本人外本室全部职工的考核意见;研究室主任(部长)、研究组长及组群研究组组长的考核结果由人事处填写。
3、职能部门负责人、副处级岗位人员以及评审为优秀的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由人事处填写。职能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由部门负责人填写。
4、所有考核登记表均须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被考核人签署意见日期不得晚于部门负责人签署日期)。
5、事业编制外项目聘用人员填写《编外项目聘用人员考核登记表》,由本部门负责人填写考核结果,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6、请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将由各负责人和被考核人本人签署意见的考核表,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人事处。
四、联系人
人事处刘畅
联系电话:84379103
电子邮箱:liuchang@dicp.ac.cn
数据中心与系统使用
联系人:科技处(网络信息技术中心)程睿
联系电话:84379019
电子邮箱:ruicheng@dicp.ac.cn
附件:
1.《大连化物所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2.《大连化物所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3. 研究组职工考核评价表.xlsx
4. 研究组职工考核结果表.xlsx
5. 事业编制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doc
6. 编外项目聘用人员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