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物所发〔2025〕143号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经所务会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对《关于对管理及支撑部门负责人任职实行试用期的规定》(化物所发〔2007〕22号)予以废止。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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