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各研究室、部,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博士后导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现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2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日常经费40万元为生活费,博士后科学基金2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
      二、申请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二)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前未满31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前沿领域(2016年可申报的具体学科详见附件)。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5月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并按照《通知》中的详细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5月31日前邮寄至人事处。
      根据《关于转发<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已提交“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申报材料的人员,凡符合 “博新计划”申报条件的,均同时申报“博新计划”。
      四、其他要求
      因另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本年度暂不受理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的申请。
      申请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原则不超过20%。


      附:201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相关附件


      联 系 人:于浩 
      联系电话:0411-84379235 
      电子信箱:yuhao@dicp.ac.cn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路457号(116023)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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