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各研究室(部):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现组织我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推荐工作。

一、条件要求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人事处将根据推荐和报名情况,择优通过中国科学院、辽宁省、大连市、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渠道进行推荐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各渠道预计各1-2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各渠道名额预计最多1个。

三、有关要求

1. 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2. 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 每个研究室(部)择优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优先推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73计划”首席科学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负责人、创新群体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

4. 申请者于2018年1月4日前将电子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一览表》发送至fengtianshi@dicp.ac.cn。

联系人:冯天时,84379235,fengtianshi@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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