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计划、人才奖励名称 |
基本条件 |
年龄 |
支持与待遇 |
已获得人员 |
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 |
会员 |
受聘我院副高级专业技术或以下岗位。 在本领域同类人员中出类拔萃,在科技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公认的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 |
≤35岁 |
每年资助20万元的专项经费,共4年 |
第一批(2011):李勇、李刚、赵广久、李先锋、王胜 第二批(2011):王二东、徐云鹏、卢宪波、张秀莉、潘秀莲、朱向学、范峰滔、王磊 第三批(2012):马红、侯可勇、章福祥、涂宝峰、李金哲、何腾 第四批(2013):肖春雷、刘晓艳、王方军、马怀军、时磊、陈晨、朱雪峰、徐舒涛、袁开军 第五批(2014):邓德会、傅碧娜、尹恒、汪国雄、张箭、钟和香、张洪章 第六批(2015):李仁贵、吴克难、郭庆、黄延强、康国栋、赖勤志、董彬 第七批(2016):葛广波、林坚、宋微、王从新、王敏、杨开广、尧超群、张绍骞、周传耀 第八批(2017):秦洪强、郭建平、孙剑、汪涛、杨小峰、陆瑶、苏宏久、马继平、刘岳峰 第九批(2018):袁治章、王集杰、焦峰、王业红、耿旭辉、苏雄、田文明、曹湖军、刘伟 第十批(2019):赵群、王昱、李广亿、谢华、谭彦楠、位健、卫皇曌、王旺银 第十一批(2020):石松、班宇杰、郑琼、姜淼、韩晶峰、杨斌、黄卫、王俊慧、刘心昱 第十二批(2021):丁春梅、冯四全、高文波、彭媛、武新强、徐东东、尹彦斌、张磊磊 第十三批(2022):陈若天、黄传德、李存耀、鲁文静、罗能超、亓良、汪彦龙、郑双好 |
优秀会员 |
会员执行期结束后可申报,入选杰青、优青、万人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的直接入选 |
无 |
支持150万经费(直接入选的除外) |
赵广久(2015)、李先锋(参照管理)、王二东、潘秀莲(2016)、章福祥(2017)、刘晓艳、朱雪峰(2018)、邓德会、傅碧娜、汪国雄、尹恒、张洪章(2019)、李仁贵(2020)、林坚、杨开广(2021)、杨小峰、郭建平、陆瑶、秦洪强(2022)、王集杰、刘伟、曹湖军、田文明、耿旭辉、焦峰(2023) |
中国科学院特聘研究员 |
特聘核心骨干 |
研究所聘任的全职在岗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是承担研究所“一三五”任务并同时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骨干人员。 |
无 |
40万/年 团队人员费 (2015年20万,2016年30万,2017年起40万) |
第一批(2015):包信和、关亚风、李灿、刘中民、桑凤亭、孙公权、田志坚、杨维慎、杨学明、张华民、张涛、张玉奎、邹汉法 第二批(2016):韩克利、金玉奇、徐杰 第三批(2017):丁云杰、许国旺、张东辉、周永贵 |
特聘骨干人才 |
30万/年 团队人员费 (2015年10万,2016年20万,2017年起30万) |
第一批(2015):陈光文、李海洋、梁鑫淼、申文杰、孙承林、王树东、徐龙伢、赵宗保 第二批(2016):曹义鸣、陈吉平、陈萍、程谟杰、傅强、潘秀莲、邵志刚、王晓东、杨启华、叶明亮、张丽华 第三批(2017):邓伟侨、任吉中、多丽萍、孙志刚、苏党生、李先锋、李兴伟、李国辉、王峰 |
中国科学院杰出青年 |
院属各单位(含分院机关)、院机关各部门在册正式职工(科研、教学、支撑、管理) |
≤40岁 |
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
王晓东(2012) |
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 |
全职在我院工作,并在相关研究领域有重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提出过重要创新学术思想、做出过重大科技成果 |
≤40岁 |
每人奖励5万元奖金 |
房本杰(2011)、邓德会(2022)、吴凯丰(2023) |
中国科学院创新交叉合作团队 |
负责人应为我院正高级中青年科研骨干;其他成员应为副高级及以上的骨干人才 |
≤40岁 |
资助经费为100万元 |
纳米催化的表界面调控(李微雪 2013) 电化学储能技术创新交叉团队(范峰滔 2018) 热电能量转换创新交叉团队(姜鹏 2019) |
中国科学院区域发展青年学者 |
应为在中科院西部、东北地区院属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编职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科研工作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体现区域创新研究特色,取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重要学术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 |
≤45岁 |
资助经费为50万元 |
康国栋(2021)、马怀军、李秀杰、孙剑(2022) |
王宽诚率先人才计划 |
产研人才扶持项目 |
“产研人才”应为我院在册正式职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相关企业有一定合作基础 |
≤50岁 |
资助经费为50万元 |
朱向学(2016) 朱何俊(2017) 王胜(2019) |
卢嘉锡国际团队项目 |
“国际团队”应由不少于7位致力于科学和技术原创的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组成,其中海外人才不少于4人。 |
团队负责人≤50岁,其他成员≤45岁 |
资助经费为300万元 |
2015年前叫“创新国际团队”,2016年起整合为“王宽诚率先人才计划卢嘉锡国际团队” “化石能源洁净转化团队”(包信和 2012) “生物质能源化工材料团队”(张宗超 2015) “氢能高效存储与转化国际团队”(陈萍 2019) “均多相催化交叉融合国际团队”(周永贵 2020) |
中国科学院技术支撑人才 |
“关键技术人才”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员;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的贡献。 |
无 |
资助经费为30万元 |
2015年前分现有关键技术人才和引进杰出技术人才,2016年起整合为关键技术人才 袁中山(2012现有关键技术人才) 吴国荣(2013引进杰出技术人才) 周 利(2014现有关键技术人才) 李 涛(2015)、张增宝(2016) 何 鑫(2017)、李 林(2018)
张岳龙(2019)、沈 铮(2020) 于海军(2021)、王 锋(2021) 杨家岳(2022)、张今令(2022) 张 涛DNL1206(2023)、艾 军(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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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才计划 |
国际杰出学者 |
资助在科技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且依旧活跃在世界科技舞台的外国杰出科技人才来我院开展短期学术交流活动 |
无 |
资助标准为5万元/周,国际人才计划承担实际支出的70%,支持1-2周 |
2015年共1项、2017年共1项、2020年共1项、2023年共2项 |
国际访问学者 |
面向活跃在科研、技术和管理一线、在国外机构拥有(或相当于)助理研究员以上职位且已经取得国际公认优秀成果的外国人才,资助其来我院开展中长期合作研究或学术访问。 |
无 |
拥有国外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的资助标准分别为4万/3万/2万元/月(税前),支持2-9个月 |
2014年共6项、2015年共3项、2016年共7项、2017年共2项、2018年共4项、2019年共7项、2020年共1项、2021年共4项、2022年共3项、2023年共3项 |
国际博士后项目 |
面向全球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外国青年学者,资助其来我院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
≤40岁 |
25万/年,支持2年 |
2014年共2项、2015年共6项、2016年共5项、2017年共6项、2018年共2项、2019年共2项、2020年共1项 |
特需人才项目 |
面向在完成我院重点科技创新任务、建设大科学基础设施、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国际科技治理能力及影响力的过程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的、亟需的一流外国技术、工程及管理人才,资助其在我院长期开展工作。 |
无 |
资助期2-3年,国际人才计划承担合同金额的60%且最多不超过60万元/年 |
无 |
外国青年学者津贴项目 |
面向在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具有巨大潜力的优秀外国青年科学家,为帮助其在进入我院工作后安顿和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额外补助。外国专家(学者)应为在我院工作不满三年、副研究员及以下的正式在职职工。 |
无 |
资助期3年,资助标准10万/年 |
无 |
中国科学院海外评审专家 |
以华裔为主,应在海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任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职位,其中在美国工作的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位。 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取得过国际同行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发表过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 |
无 |
3年共资助10万元交流费用 |
吕正荣(马小军 2012) 崔强(李国辉 2013) 刘鸿文(赵宗保 2014) 杨五强(叶 茂 2015) 张继光(陈 剑 2015) 李朝军(王 峰 2016) 刘 彬(黄延强 2017) 王连洲(刘 健 2019) 王 勇(张丽华 2019) 蒋三平(刘 健 2020) 范晓雷(王 峰 2020) |
中科院-孟山都青年人才交流计划 |
中科院正式职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六级职员及以上。 |
科研骨干≤40管理骨干≤45 |
支持到美国交流一个月 |
无 |
沈阳分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 |
在研发、支撑或管理岗位上业绩突出; |
≤35岁 |
荣誉证书 2000元奖金 |
第一届(2008):张丽华、傅强、张耀、刘建勇(第一届叫“首届优秀青年学者奖”,第二届起改名) 第二届(2010):王胜、田鹏、李勇 第三届(2012):冯亮、李先锋、李砚硕 第四届(2014):杨明辉、徐兆超、傅碧娜 第五届(2016):王二东、邓德会、尹恒 第六届(2018):李仁贵、张洪章、林坚 第七届(2020):袁治章、田文明、尧超群 第八批(2022):焦峰、彭媛、李存耀 |
沈阳分院—山科院青年科学家合作伙伴 |
与山科院推荐人选建立合作 |
≤35岁 |
3万元科研合作经费 |
刘艳芳(2016),王超然(2017),董雪芳(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