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6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根据大连市人社局人才处对《关于开展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补充通知如下:

  1. 基本条件: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被认定为大连市本地全职青年才俊(注意不是全职引进的青年才俊)的人才,没有以上限制,正在公示、没有正式发文的青年才俊人选不能使用青年才俊身份进行申请)。

  2. 要求: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其中一项均可申请。

  3. 不能申报人员:2015年以来,被我市认定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引进的青年才俊)、紧缺人才;申报了2019年度我市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的;被我市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中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均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4. 表格填写:(1)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均按照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对应填写(2)专业技术资格:本人目前的职称情况(3)职业资格:本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情况(4)用人单位法人姓名:刘中民,身份证号不填(5)单位联系人:刘会娟,84379556

  5. 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中所写的任何材料,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本人发表文章10篇,要有10篇文章首页,或者检索列表,如是英文,题目需要翻译为中文,英文文章列表个人翻译即可。

  6. 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均需要盖所章。

  7. 荣誉专利:在表格中填写的荣誉专利,必须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英文需翻译为中文,同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盖所章。

  8. 申请一览表中工作业绩、荣誉专利需与前面申请表中的一致。

  9. 附件5证明个人填写后盖章。

  10. 请务必按照该表格准备:附件:申请材料一览表

  11. 盖所章需要用印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人事处签字,然后到办公室盖章。

  12. 材料中有自己名字地方的业绩材料,或者是青年才俊认定名单,拿笔把名字标注出来。


联系人:刘会娟

电话:8437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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