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和我所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现开展2024年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与任职时间
1. 我所事业编制职工和特别研究助理(统招博士后),可以根据所从事工作性质竞聘相应岗位。
2. 竞聘人员的现岗位任职年限计算:自聘任上岗位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3.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依据“逐级晋升”原则,申请人在申请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可以申请本专业技术岗位内的上一等级岗位。
二、岗位设置与有关岗位任职职责
(一)岗位设置数量
各类各级岗位按中国科学院的有关规定设置。
正高级岗位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8个,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20个;
副高级岗位中,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设置60个,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设置100个;
中级岗位中,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岗位不规定岗位设置数量;
初级岗位中,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不规定岗位设置数量。
(二)有关岗位职责
1. 研究员二级岗位职责:组织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布局和项目;组织带领多学科领域的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主持国家、院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扩大本领域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推荐、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推动本领域的学术进步和学科发展。
2. 研究员三级岗位职责: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主持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组织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培养优秀青年人才;推动本领域的学科建设。
3. 正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职责:组织制定本专业领域或行业建设发展规划,提出重大科技布局和工程技术项目;组织带领大型团队从事高水平技术攻关;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主持国家、院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推荐、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推动本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4. 正高级工程师三级岗位职责: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技术攻关;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主持国家、院重要工程技术项目;培养优秀青年人才;推动本领域的技术创新与集成以及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三、岗位竞聘基本条件
1. 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岗位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2.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的申请人应为受理报名时限内已在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 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 对在本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领域至少3名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学术委员会同意后,在竞聘高等级岗位时,可适当放宽岗位任职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5. 对我所科技岗位中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有限期聘用。对副研究员和研究员实行“非升即止”政策,在副研究员岗位、研究员四级或三级岗位聘用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在此期限内未能竞聘到研究员四级、三级或二级岗位的,原则上不得再竞聘研究员四级、三级或二级岗位。
对于我所科技岗位中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聘用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组同意、人事处审批后,有一次转至工程技术系列等其他岗位的机会。
对于超过相应岗位“非升即止”任职年限的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突破,经本领域至少3名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可申报上一等级岗位。
四、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及其职责
(一)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评审片区
1. 学术委员会学科领域评审片区
2. 科技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评审片区
第一片:1室、18室、28室、DNL20
第二片:2室、DNL06、DNL17、DNL19、DNL22、DNL29
第三片:5室、11室、25室、DNL16、DNL21
第四片:7室、15室、DNL03、DNL30
第五片:DNL08、DNL09、DNL12、DNL26
3. 支撑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片区
4. 职能部门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片区
(二)各片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的职能
1. 学术委员会负责现场答辩评审专业技术二岗位的聘用人选;负责在学术委员会学科领域片区三级岗位推荐人员的书面评审聘用工作;负责各片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推荐五级、六级人员的书面评审聘用工作。
2. 各片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负责推荐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的聘用人选(科技岗位推荐人选按研究室(部)独立排序);负责专业技术八、九级等中级岗位评审。
学术委员会学科领域片区对三级岗位的推荐结果排序;各片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要对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的推荐结果排序(出现排序并列情况,再次投票排序),报送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评审结果。
(三)各片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的组成
科技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委员范围为各片的组长(参会组长人数不足时,可请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总数不少于9人,主任由所在片的研究室(部)主任共同担任。
支撑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委员范围为组长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9人。
职能部门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由所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总数不少于9人。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考核、评议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各片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的委员须由不申请本级岗位的人员担任。
各研究室(部)的岗位聘用工作由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申请竞聘的,指定支会主席或党支部委员等授权组织联络人员负责。
五、科研活动类别与评价标准
以科研活动属性为基础,健全人才评价体系,突出使命和贡献导向,设置如下科研活动类别:
(一)基础研究(含应用基础)类:重点评价“从0到1”学术成果的原创性和颠覆性,提出并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以及取得成果的科学和应用价值。
(二)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重点评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方法和原创性。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
(三)科研支撑类:重点评价技术支撑能力和工艺技能水平,保障科研平台建设与运维、支撑服务重大任务的作用发挥以及执行操作规程、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贡献,不将身份、论文等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
六、岗位分级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 9月11日24:00前,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提交岗位分级竞聘申请。
2. 9月25日前,各片区完成推荐评审工作。
(二)数据维护与申报
1. 本次“岗位分级“申报数据,均来自于“人员中心”,为确保申报顺利进行,请在申报前,首先对科研业绩(科研项目、论文、专利奖项等)进行维护与认领,否则无法获取业绩数据。(建议科研人员平时做好人员中心数据维护,维护流程:“钉钉电脑端-工作台-人员管理-人员中心)。
岗位分级申报:通过“钉钉电脑端—工作台—项目管理—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首页(项目填报)”,或登录“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https://mdpmi.dicp.ac.cn),选择“岗位分级”项目申请进行申报,申报系统将于9月5日开放,开放后可在线填报。
2. 竞聘人员报送的材料内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人员申报材料(含电子版)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提交申报。
七、严肃纪律要求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公平性,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找评委说人情、通关系。所有申请人、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大连化物所评审工作纪律规定》(化物所发〔2020〕70号)。
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被评审资格,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
人事处 吴闯
联系电话:84379556
电子邮箱:wuchuang@dicp.ac.cn
监督与审计处 刘畅
联系电话:84379978
电子邮箱:changliu@dicp.ac.cn
人员中心信息化系统使用联系人
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程睿
联系电话:84379019
电子邮箱:ruicheng@dicp.ac.cn
附件1:岗位任职条件
附件2:人员中心数据系统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