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各研究室(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根据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现组织2022年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

辽宁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兴辽英才计划”。在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举荐遴选、优先支持。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资助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团队负责人)不在举荐遴选范围。

二、有关要求

1. 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3。

2. 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3. 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杰出人才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起装订成册)一式1份。 电子版材料需提供《申报书》(Word表格)、《汇总表》(Excel表格)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扫描成2个pdf文件,即身份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5—10)。

“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材料清单

2.领军人才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封面目录复印件及成果推广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双面打印、一起装订成册)一式3份;电子版材料需提供《申报书》(Word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正式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要扫描成1个PDF版。

“兴辽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材料清单

3.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双面打印,分开装订)各1份(《申报书》第二、三项,匿名)。

电子版材料需提供《申报书》(Word表格)、《汇总表》(Excel表格)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扫描成2个pdf文件,即身份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5—9)。

“兴辽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材料清单

4.推荐名额

我所可推荐“杰出人才”3名、“领军人才”5名、“青年拔尖人才”33名。

5.申报时间节点:2022年9月18日

6.所有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联系人:詹科萍

联系电话: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

附件:1. 杰出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2. 领军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3. 青年拔尖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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