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尖端及领军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各研究室(部):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新修订的《〈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以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研发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21年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尖端及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

尖端及领军人才,主要包括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大连市全职引进或新获评的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尖端和领军人才(附件1)。

申报项目应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海洋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体现成果导向,突出技术先进性。

入选尖端人才给予连续2年、每年2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入选领军人才给予连续2年、每年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人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填写《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要求提供批文、学位、职称、专利、奖励、论文、成果转化、合作协议、单位公示等证明材料。系统填报完毕后,提交至单位进行初审。

申请人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二)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有意报名的老师,请提前将您的报名意愿发送至邮箱zhankp@dicp.ac.cn)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的在研项目;

2.申报人已获得同类别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申报尖端和领军人才的已获得科技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或作为团队带头人获得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5.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

联系人:詹科萍

联系电话:0411-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

附件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附件2.《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

 

网站首页 | 职能职责 | 杰出专家 | 人才招聘 | 继续教育 | 政策制度 | 办事指南 | 人事任免 | 公告公示 | 下载中心 | 所网站

Copyright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人事处 版权所有 辽ICP备05000861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