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科院院发外字〔2005〕150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授予境外人士名誉学衔管理办法》的通知,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授予境外人士名誉学衔管理办法中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相应名誉学衔。申请人员请根据附件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准备相应申请材料,交到人事教育处,申报时间不限。
联系人:郑树梅 电话:84379342
附件: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授予境外人士名誉学衔管理办法
Copyright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人事处 版权所有 辽ICP备05000861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