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中国科学院马普学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2006年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依据《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统一负责各培养单位与马普学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2006年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研究生院负责各培养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选派名额为30名;
二、培养方式
各培养单位在读博士研究生到马普学会所属研究所或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德方)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
三、访学期限
访学期限为12个月。访学期满前,经中国科学院与马普学会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访学期限。
四、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中国科学院获得下列资助:
在德访学期限内奖学金(1000欧元/月)
往返国际旅费
出国前德语培训费
出国手续费
经中国科学院与马普学会协商一致,同意延期的,延期期间的费用由马普学会负责。
访学期满回国后,学位论文答辩时,德方导师来华参加其指导的学生论文答辩时,国际旅费由德方负责,在华期间费用由访学人员所在培养单位负责。
五、申报人条件
1、各培养单位2004年入学的在读硕博连读研究生,已完成学位课程学习;2006年9月底前转为博士研究生。
2、优先支持导师与马普学会有科研合作关系的研究生(条件优秀的非硕博连读的博士生也可申请);
3、年龄35岁以下,具备英语(或德言)科技交流能力,身体健康。
六、申报、评审、派遣及国外管理
申报者请于2006年4月20日前,填写《中国科学院马普学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中文、英文表格各一式一份)的书面版及电子版(通过E-mail报送的,请注明“马普联合培养”)报送人事教育处。
按照《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德语培训等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了解马普学会的有关情况可登陆下面网址:http://www.mpg.de/english/portal/index.html
附件:《中国科学院马普学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中文)
《中国科学院马普学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郑树梅
电话:84379342
电子信箱:xuewei@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