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十九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3-05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所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通知,第三十九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31日,请申请博士后基金的博士后认真填报。我们已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和《专家评审表》刊登在人事教育处主页-博士后专栏,请申请者务必仔细阅读,根据条例、评审表的要求,下载填写《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表》、项目简介电子版(详细要求参看博士后基金申请有关问题说明)。下载、填写、复印“申请表”,务必用B5纸 (正反面打印)。请申请基金的博士后按要求于3月15日前将二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表》交到人事教育处,人事教育处将组织专家审阅,结果会及时反馈给博士后本人,进行修改。

      一、属于下列情况的博士后不能申请资助:

      1、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资助金的;

      2、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曾申请过两次但均未获批准的;

      3、将在六个月内(按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计算)期满出站的;

      二、填写申请表注意事项:

      1、“投送学科名称”,应以一九九七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见http://www.pku.edu.cn/employment/post/Form/form2_4.htm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专业目录) 

      2、“投送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如果“投送学科”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字样。

      3、“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没有不填。

      4、“设站单位”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5、申请表原件后面加附一页申请项目简介(同时交电子版)。申请项目简介的具体内容包括:博士后姓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如有不愿公开的内容,书写请回避,字数不超过450字),如果是应用项目,请注明是否愿意通过我们推荐给企业。

      三、评审费一律由所统一支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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