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人教字〔2006〕 17号)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开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6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院发培字〔2006〕12号)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标准
“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论文”的初选标准,完全参照“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即: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与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刊物(或出版社)发表(或出版),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或获得国家、省、部级的奖励。
3.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具体指标参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估指标体系(附件5、附件6)。
二.初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在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2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推荐参评。凡以前参加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初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提交自荐表(见附件7),于3月7日前交到人事教育处。
2、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评议,确定1-2名研究生参加研究生院评选。
3、人事教育处组织申报人员填写申请资料,上报研究生院。
联系人:郑树梅
联系电话:84379342
电子信箱:xuewei@dicp.ac.cn
附件:报送材料及要求
1.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作者简况表
3.指导教师简况表
4.院优博论文评审材料目录表
5.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估指标体系(自然科学类)
6.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综合评估指标(自然科学类)
7.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