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职工:
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在职职工的档案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均有所增加,相应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计费)基数均应有所增加。
根据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退休职工的个人IC卡帐户已从4月起调整到增加退休费后的正常数额,并补发了2006年7月以来的部分。
在职职工的个人IC卡帐户已从5月起调整到套改后的正常数额,并补发了2006年7月以来的套改增资部分和2006年第13个月工资相应医疗保险费部分。
根据大连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人事教育处和财务处于3月8日发布了《关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自3月起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公积金超缴存基数、超缴存比例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同2月相比,全所职工的工资应发额没有变化,扣税额增加,实发额减少,现再次予以说明。
因4月部分职工工资条数据有误,故对部分职工重新发放了工资条,请以后发放的工资条为准,但每位职工的实际发放数额准确无误。
特此通知。
人事处、财务处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