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
2009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推荐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经费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4、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5、新近回国工作;
6、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申请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特别是涉及国家新型产业基地、“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等重要领域、重点行业的项目,能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资助额度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额度为30万元。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额度为2-20万元。
三、申报项目类别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经费重点资助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造业、航空航天等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优秀类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额度为5-10万元人民币;启动类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额度为2-5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材料
申报者认真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并于2009年4月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本报人事处(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员须同时提供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华安
电 话:84379556
E-mail:talents@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