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事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0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根据我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人事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人事处办公室每个工作日值班1人。详见人事处值班安排
      二、有关手续、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办理审批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按照“不见面”办公的原则,可采取邮件、微信、电话、传真、扫描件、电子签名、ARP审批、互联网视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审批确认和办理,人事处备案办理事项及经办人员信息,待恢复正常工作后补全有关审批材料存档。纸质材料通过研究生大厦B座前台收发筐提交和领取。
      三、人员招聘、入职、离职手续。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事业编制、项目聘用、博士后等各类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对于已完成入所答辩评审、尚未入所报到的非在连人员(包括在编、编外、博士后),推迟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报到时间将根据全国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等工作,采取电子扫描方式处理或延期办理。
      对于离职手续办理,人事处告知申请离职人员需要联系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其本人与有关部门联系人沟通,以邮件确认代替签章,待恢复正常工作后补全有关审批材料存档。
      四、博士后工作。博士后进站、在站、出站等有关考核评审,推迟或通过电话、视频、互联网等方式组织。外地博士后原则上暂不回所,确实需要回所的,由博士后及研究组提出申请,人事处审批,返连自行在所外隔离14天后,才能回所工作。
      五、访问、实习、返聘人员。暂停办理来所访问、实习、返聘等人员审批手续。已办理审批的访问、实习人员,暂时不要来所工作,待恢复正常工作后再来所。已返聘人员请与研究组组长沟通来所工作时间,无特殊工作需要尽量不要回所工作。
      六、培训与考核。暂停集中组织有关培训工作,如确需组织,采取电话、视频、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暂缓收取2019年度考核登记表,收取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已组织完成2019年度考核,尚未提交考核登记表的研究组/部门,可先将电子版考核结果发送至人事处夏镜航邮箱)
      七、公积金业务。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通知,市里已开通“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建议通过微信办理公积金查询、贷款、提取等相关业务。
      八、退休审批。根据辽宁省人社厅通知,暂停办理退休审批业务,待省人社厅恢复业务办理后进行补办,并按照退休待遇领取时间进行补发。
      九、离退休工作。暂停所内外一切离退休职工集体活动,暂停走访、看望等工作。建议离退休职工暂时不要离开大连,确需要离连的职工,需报告离退休服务中心。已离连或已返连的,亦须报告。
      通知中未述及的人事管理工作,请根据人事处有关邮件或电话通知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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