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各研究室(部):

      根据院人事局《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现组织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推荐人员应为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选拔推荐需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领域,符合院“三重大”“十三五‘8+2’”领域重大突破或重点培育任务方向,推选做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重点推荐。

      二、推荐名额及申报程序

      (一)我所有2个推荐名额,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

      (二)请申请人填写《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ankp@dicp.ac.cn。

      (三)申报时间节点:2020年4月23日17:00。

      (四)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联系人:詹科萍

      联系电话: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

      附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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