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职工个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设定依据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1、职工申请制卡。
2、银行向公积金中心发送申请个人制卡职工信息,公积金中心审核职工是否符合公积金联名卡制卡条件,将结果发给银行。
3、银行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制卡。
办理地点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银行窗口。
办理时限
即时。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
补充说明
1、凡在大连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可申领、使用公积金联名卡。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具备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条件,需申请进行相应变更后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1)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错误的。
(2)职工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需升位到18位。
(3)职工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与他人重复的。
(4)职工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3、职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需符合国家规定且与其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证件类型及信息一致。
联系电话
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