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将根据研究发展需要,聘请学科专业相符、愿意并能够为我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作用的著名专家、高水平学者为我所荣誉、客座(兼职)研究员。
一、荣誉研究员聘任条件:
(一)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
(二) 具有正高职称,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获得国际学术界公认的专家学者;
(三) 我所聘请的张大煜讲座教授同时被聘为荣誉研究员。
二、客座(兼职)研究员聘任条件:
(一) 聘请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
(二) 在所从事的学术领域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 具有正高级职务或在国(境)外知名研究机构 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成绩卓著,并有重要成果者。
三、聘请程序:
(一) 荣誉、客座(兼职)研究员的聘请应由两名该领域的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所领导推荐。
(二) 在征得拟聘人选本人同意(兼职研究员还需所在单位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填写 《 大连化物所外聘人员审批表 》, 同时提交拟聘人选的个人简历、两封推荐信及聘请报告,经人事处审核后,报所领导审批。
(三) 聘请仪式由科技处负责协调举行,所长、研究室主任、研究组组长及荣誉、客座研究员参加,所长向荣誉、客座研究员颁发聘书,赠送纪念品。
四、聘请期限:
(一) 荣誉研究员不设定聘期,一经授予即为终身荣誉。
(二) 客座(兼职)研究员聘期为四年。聘任期满后须续聘者,应重新填写《 大连化物所外聘人员审批表 》,并详细说明该客座(兼职)研究员聘用期间对我所的贡献、续聘理由,经研究室及人事处审核后,报所长批准,并重新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