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2009—2020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根据中央和院党组有关精神,现就“十三五”期间加强所(局)级后备领导人员(以下简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十三五”期间,我院所(局)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我院特色、能够支撑完成我院“十三五”目标的后备干部队伍,为基本实现“四个率先”目标和我院可持续发展做好干部储备。
二、注重科学选拔后备干部。要坚持与研究所“一三五”规划实施相结合,重视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院“8+2”科技布局领域带头人、院“三重大”产出任务主要完成人、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的科技骨干中选拔后备干部。要坚持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相结合,年龄结构上要与领导班子形成合理梯次。既要重点选拔优秀的业务型后备干部,又要注重选拔党务、行政管理型后备干部,还要根据工作需要注意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要抓住关键中的关键,选好配强党政正职后备干部。
三、继续改进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机制。选拔工作要及时,履行程序要规范,考察审核要严格,要探索建立后备干部选拔全程纪实制度,对推荐、考察、决定等都要真实记录在案。要注意听取所在研究单元或部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发挥好研究所党委、纪委在后备干部选拔中的把关作用。
四、更加重视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科学规划,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培训体系。院人事局和各分院要设立专项培训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升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要重视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重点抓好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升宏观战略思维能力。后备干部参加培训必须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
五、不断加强后备干部的岗位锻炼。采取交流、轮岗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后备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通过科技副职、博士服务团等,安排后备干部到地方政府挂职锻炼。把后备干部安排到所长助理、党支部书记等重要岗位培养历练。
六、进一步完善对后备干部的评价机制。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掌握后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理想信念、担当意识、履职尽责和工作业绩,并重视对其驾驭全局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等方面的考评。
七、适时使用优秀的后备干部。注重对后备干部的日常考察,掌握其成长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把工作成绩突出、能力素质优秀的后备干部及时补充到领导班子中,着力解决“备而不用”的问题。
八、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后备干部调离或提任后,根据实际需要可按规定适时补充。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对不称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的,要及时调整。
九、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责任制。分院分党组是后备干部选拔的责任主体,分院分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研究所领导班子是后备干部培养与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各分院分党组、各单位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相关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与管理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要针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和方案,并按照要求及时遴选补充后备干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与管理,努力使我院领导人员队伍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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