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我所在燃料电池三楼会议室分别召开了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通报会”。参加会议的有我所职代会主席团成员、职代会代表组长、机关支会主席及离退休管委会委员、离退休各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所工会主席兼离退休服务中心主任刘吉有同志主持。
会上,所人事教育处处长熊博晖向到会的同志传达了近期由中国科学院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366号)”和“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具体规定》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367号)”两个文件的精神,从离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两个方面介绍了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办法,并对实施意见中若干具体规定作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熊处长指出,此次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近一步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体现,离退休人员按核定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在职职工在工资结构上,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替代了原来的职务工资和津贴,使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正规化。
会上,熊处长耐心地回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并希望到会同志能够把本次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我所离退休人员和职工。
本次工资制度改革从2006年10月开始,人事教育处为此做了各方面信息核对、工资测算等工作,最终于12月上旬完成了全所工资改革的全部测算工作,并计划于12月18日上报院人事局审批。(杨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