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原聘任的常年法律顾问机构与我所的合同期限已满。日前,我所以招标的形式,确定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为我所常年法律顾问机构。
为了做好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的遴选工作,我所在所网站上发布了招标通知,并向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发送招标通知,共有7家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竞标。
根据我所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和要求,我所讨论制定了法律顾问机构招标考核方案,由工会、科技处、财务处、综合管理处、人事处、监察审计室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首先实地考察了参加竞标的律师事务所,重点考核了各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人员概况、办公场所及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并与各事务所主任就服务方式等进行了广泛交流。经考核小组评议,选择3家律师事务所参加最后的竞标答辩。之后,3家参加竞标答辩的律师事务所派代表来所参加了竞标答辩,经考核小组评议,所领导批准,选定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为我所常年法律顾问机构。为我所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有事务所主任温波律师、许利军律师、王国强律师、丁达鹏律师、胡玉君律师、闫建业律师,其中王国强律师为驻我所联系律师,其联系方式为:83769126,13998468026,电子信箱为:
wgqpxr@163.com。各研究室、各部门有关法律事务可与其联系。
附: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简介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是辽宁省首批获得AAA最高信用等级的律师事务所,自2002年起连续获得大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2005年至今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辽宁省中小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成员、大连产权交易所法律顾问,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人事)